朝阳区印花税商品房与其他印花税何区别
2015-10-10 20:34:04 点击:
朝阳区印花税是指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、朝阳区印花产权转移书据、营业帐簿、权利许 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。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,即完成纳税义务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 立、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。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,具有征收面广、税负轻、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。
证券交易印花税,是朝阳区印花税的一部分,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,税率为 1‰。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,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,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,即只对卖出方(或继承、赠与A 股、B股股权的出让方)征收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,对买入方(受让方)不再征税。税率仍保持1‰。
朝阳区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一样,均是印花税的一部分。商品房印花税一般包括两部分,一是房产证印花税,一是合同印花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阳区印花税条例》规定,对取得的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,每件缴纳印花税5元。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,由签定合同各方分别按合同记载金额全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37号)规定,自2008年11月1日起,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朝阳区印花税北京印花税代售点
- 上一篇:购买印花税票据升级版工作顺利开展起来了 2015/10/10
- 下一篇:北京印花税代售点谈哪些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? 2015/10/10